根据《西藏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 发改委 国资委 工信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厅﹝2015﹞127号)及《西藏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 发改委 国资委 经信厅 工商联<西藏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藏人社厅﹝2019﹞51号)的规定,经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初审、复核,昌都市邦达工贸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补贴。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1 日至2019年15月 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就业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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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西藏自治区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9年12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