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社领域行风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和社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特开设《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预算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反映专区》 信箱。
1.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4.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5.不允许发表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
6.注:带 *为必填项。
用户若散布和传播反动、淫秽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