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3〕47号)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3〕5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西藏自治区资本市场培训基金会等14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西藏绿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稳岗返还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稳岗返还资金到账后三个月内向我中心报送享受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24号
邮编:850000
电话:0891-6876651 0891-6323689
附件:西藏自治区区本级符合享受2023年第八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
西藏自治区本级符合享受2023年第三批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公示名单.xlsx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