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安排
(2024年1月)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12月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稳就业政策有力有效。及时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延续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拓展吸纳就业补贴范围,优化稳岗返还政策,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启一次性扩岗补助,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年失业、工伤保险援企稳岗,为企业减少成本超过2000亿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超过1000亿元。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基本平稳。对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稳定扩大公共部门岗位规模,募集见习岗位超百万,加强困难毕业生专项帮扶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帮扶,稳定就业水平。2023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4.2万人。对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举办劳务品牌发展大会,促进有序外出和就地就近就业。2023年底,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397万人。对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人员,畅通失业登记渠道,
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加强就业兜底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2023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4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2万人。三是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增强。组织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等专项培训计划,遴选发布首批59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着力促进农民工技能提升和就业创业。全年补贴性培训超过1800万人次。四是就业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持续打造“大数据+铁脚板”的就业服务模式,各地普遍建成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高频率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1万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加速布局,3200余家零工市场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五是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颁布施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发布网络招聘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举办第二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开展会、展、赛、聘四个专项活动,签约项目294个。新建青岛、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国聘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品牌活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启动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推动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向中小企业延伸,挖掘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就业空间,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二是健全就业服务培训体系。以数字赋能和基层治理为牵引,推出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样板间,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加密开展就业服务活动。推进农民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三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力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岗位,强化困难毕业生专项支持,健全青年乡村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脱贫人口、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实施困难人员分级管理服务。创新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四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订人力资源服务业信用管理规定,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好市场化促就业系列品牌活动。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6亿人、2.44亿人、3.02亿人,同比增加1336万人、566万人、1054万人。全年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92万亿元,支出7.09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8.24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一是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平稳有序,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23年底,参保人数731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现。二是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等各类失业保险待遇976亿元。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577万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三是基金监管和投资运营不断加强。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约谈暂行办法等。部署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促进合规运营。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截至2023年底,投资运营规模1.86万亿元。四是经办服务持续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推动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造惠民生、暖民心社保服务品牌。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3.79亿人,其中9.62亿人领用电子社保卡。各地普遍开通人社领域95项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出更多民生服务“一卡通”应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推动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二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宣传贯彻社保经办条例。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三是扎实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推动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推出更多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三、人才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汇集超过2550万条职称评审数据,实现跨地区在线查询核验。制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办法。修订新闻记者、设备监理师、精算师等职业资格制度文件。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近年累计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3000多人。累计遴选3.3万余家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年超过1200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颁布56个国家职业标准。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不断加强。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6200多个团队、2.5万人报名参赛,产生金银铜奖328个,举办首届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现场对接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等重点项目,全年新招收博士后近4万人。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完成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深入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重点留学回国项目,优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遴选公布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600余家。三是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搭建切磋展示平台,营造了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良好氛围。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数字技能领域职业(工种),支持建设115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39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深入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四是外国专家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两证联办”,完善外专服务保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政策措施,加强联系服务。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部署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做好博士后重点项目实施工作。研究推进律师、政工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制订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优化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创业服务和指导。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开展第十七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实施“技能强企”行动。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发布新职业,动态调整职业分类。推进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做好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参赛工作。办好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三是做好外国专家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外国人才聘用、薪酬、职称等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四、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分配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评选。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劳动规则公示等指引指南,引导企业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二是加强和改进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展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季度监测,发布薪酬调查信息。持续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三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扎实推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协商调解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优势,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四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优化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坚持常态化监管执法。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规范开展欠薪失信名单管理。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春节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强化对欠薪问题的专项整治。开展“春暖农民工”“薪暖农民工”“城暖农民工”等专项服务行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强化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和相关指引指南落实。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二是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持续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加强裁审衔接。指导各地建立新就业形态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三是深化根治欠薪。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优化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平台。开展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加强智慧监察建设。组织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专项行动。
五、公共服务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调整拟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探索打造不同层级各具特色的人社优质服务“样板间”。深入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提高差评整改效率。二是数字赋能成效明显。完成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数字人社建设,各地形成382个应用场景。优化线上服务流程,持续推进人社服务“一网通办”。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渠道,开通154项全国性服务,全年服务156亿人次。全国12333热线全年接听总量约1亿次。积极推广“辅助帮办”“全程代办”,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暖心服务。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进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持续拓展全国性线上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更多人社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二是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动态调整和落实办理个人事项和企业事项清单。完善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做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和优质服务“样板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