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党建专栏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西藏新闻

关于协助做好用工岗位收集和 《就业创业证》办理工作的函

时间: 文章来源: 编辑:

          

关于协助做好用工岗位收集和

《就业创业证》办理工作的函

 

区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央企驻藏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进一步畅通招聘求职渠道,搭建好招聘求职双向选择平台,现就协助做好用工岗位收集和《就业创业证》办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协助做好用工岗位收集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要求重点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区内企业和央企驻藏机构主要面向我区高校毕业生提供用工岗位。为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请你们从今年8月份开始,按月对管理的所属企业、本企业用工岗位信息进行统计,并填写《区直企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所属企业、央企驻藏机构岗位信息汇总表》(附表1),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印章,于当月25日前同电子版一并送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用工岗位信息将定期在全区公布,为企业和求职者对接提供服务,要保证岗位信息精准有效。

二、督促企业为聘用人员及时办理《就业创业证》

请督促管理的所属企业、本企业认真执行《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要求和《西藏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藏人社厅发[2011]112号)规定,及时到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资料包括:(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就业登记批量补录花名册(附件2)(含电子版);(4)职工劳动合同;(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6)职工2寸照片两张;(7)用人单位办证申请。

《就业创业证》主要用于就业失业登记、失业金申领等,平时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职工离职后交个人保存。

 

 

附件:1. 区直企业主管部门、央企驻藏机构管理和所属企业岗位信息汇总表

2.就业登记批量补录花名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20

 

(联系人:旦增赤列 、达珍,联系电话:0891-6804666 、6324819,邮箱:529775782@qq.com,地址:拉萨市夺底路24号)

 

就业创业
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