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农牧民转移就业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第44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 月 日
时间: 2020-07-17 文章来源: 改则网信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农牧民转移就业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第44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