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工作需要,现通过比选方式比选确定制氧机供应商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制氧机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采购64台医疗制氧机。
3.项目预算:18.56万元
二、设备参数要求
本次采购设备为:5L医用制氧机,具体参数如下:
1.尺寸:320*208*400mm(L*W*H)(待定后面修改);
2.颜色:白色/其他;
3.按键:触摸按键;
4.显示方式:LED屏显;
5.流量调节:触控调节1-5L;
6.氧浓度:氧气出口处≥93%(5L/min);
7.供氧模式:可持续供氧;
8.语音播报:中文(英文)播报
9.重量:10.0Kg±3Kg;
10.噪音:≤46dB(A);
11.压缩机类型:无油双缸压缩机;
12.定时开关:可定时吸氧;
13.累计时间:有;
14.雾化功能:有;
15.负离子:有;
16.遥控功能:有;
17.湿化瓶:有;
18.输入功率:300VA;
19.报警功能:一键SOS语音报警;
20.外接电源:220V/50HZ或110V/60HZ;
21.工作环境:5℃–40℃,湿度≤80%;
22.存储环境:-20℃-–+60℃,湿度≤90%;
23.具有鼻吸功能,并且配备吸氧软管。
24.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三、采购费用及报价方式
(一)采购限价
1.本次采购项目比选响应文件中应包含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5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比选文件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应包含所有成本、税费、运费、安装费用等。
(二)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9.供应商那个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生产厂家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比选文件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格文件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
7.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8.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的声明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截图);
9.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同时提供产品生产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非联合体参与比选的声明函;
(二)其他比选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参与比选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此项目为一次性供货,并提供长期质保服务的采购项目,需提供服务方案;
3.投标报价须包含单价及总价,报价表须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报价表格式自拟);
4.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补充说明资料。
(三)供应商确定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由中心采购小组进行评选,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比选文件递交
(一)资料要求。比选材料需装订成册,每页加盖鲜章,密封完好并刻录电子版到光盘,需递交1套(比选资料正本一份,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刻录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封面上需体现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递交比选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样品及产品说明书。(注: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封存,在履约验收完成后退还,如样品与实际供货不一致,将不能完成履约验收)。
(二)报送时间。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下午18:00,密封送至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北郊办公区(拉萨市夺底北路24号)综合处3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比选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夺底北路24号。
(四)信息发布。该项目通过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官网发布。
六、评选方式
通过对服务方案、公司资质、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的方式,遴选1家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七、评选流程
本单位将由各处选派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为7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评审。
初步筛选: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被排除。
综合评分: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比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评审小组讨论: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结果进行讨论,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公示与确定: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供氧设备采购安装单位。
如参与比选或通过初步筛选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比选。
八、验收标准
本项目参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0891-6300181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4日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规则 |
1 | 资质与能力 | 30 |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分)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分) 3.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10分) 4.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分)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5分) |
2 | 方案 | 20 | 1.提供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0-10分) 2.提供售后服务方案(0-10分) |
3 | 业绩与信誉 | 20 | 1.提供2023年1月1日后至今类似业绩(制氧机销售)证明材料,每提供1个合同得5分,最高10分(10分) 2.提供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结果(5分) 3.提供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及无偷税漏税承诺书(5分) |
4 | 其他 | 10 | 1.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的清晰度与专业性(0-5分) 2.比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0-5分) |
5 | 报价 | 20 |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价格分按照:基准价/投标报价*20计算最终价格得分。 |
6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