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政策咨询服务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及《西藏自治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精神,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坚持为民造福是最重要政绩,为进一步畅通信访通道,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就业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将每月第一周、三周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领导干部接访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将根据来访人员具体事宜在当日接访群众,相关业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将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现将接访和咨询服务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地点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大厅信访接待服务点
二、接访时间
上 午:09:30-12:00
下 午:15:30-17:00
三、注意事项
(一)请来访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就业服务大厅信访接待服务点反映诉求;
(二)来访人员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涉及多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四)预约咨询电话:0891-6300181,联系人:索朗旺青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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