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高校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5号)文件要求,扎实推动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落地见效,现就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社保缴纳地为自治区本级的我区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2026年招用上述高校毕业生,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实行“先缴后补”,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25%给予个人补贴,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申领方式: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日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请社保缴纳地为自治区本级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就业单位向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线下申报,申报时需提供补贴资金书面申请(企业申请文件)、补贴申请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等。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91-6300350 6300314。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1日
编辑:巴桑卓嘎 编审:彭在银 主编:窦义臣 来源: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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