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848创业园)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24号,总建筑面积约5000㎡,设有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产品展示大厅、会议室等公共区域,配套独立办公室74间。该基地聚焦初创企业的孵化服务与政策扶持,提供办公场地、创业辅导、政策对接、资源链接等一站式服务,培育优质初创企业,带动重点群体就业,并于202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现委托第三方单位对西藏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848创业园)开展专业化运营,借助其成熟的运营体系、创业资源和市场渠道,提升基地孵化服务能力和运营效率。
一、委托运营模式
本次合作采用“政府搭台、单位运营、公益导向、自负盈亏”的委托运营模式,双方权责如下:
(一)甲方(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权责
1.享有基地场地资产处置权、品牌所有权与运营监督权,负责对基地运营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与年度考核。
2.配合运营单位开展政策宣讲、创业活动等公益类工作,不干预单位正常市场化运营。
(二)乙方(运营管理单位)权责
1.享有合作期内自主运营管理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的前提下,独立开展运营服务活动。
2.引导入驻企业开展党建活动,落实党建工作“两覆盖”要求,提供党建活动阵地、党建指导员等资源,推进入驻企业“党建与业务”双孵化。
3.全额承担基地日常运营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水电物业、网络通讯、设施维修、活动经费、宣传推广、安全保障等所有开支,不得收取政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按照现行政策,该基地享受运行管理费用补贴年限已满,委托运营期内不再享受年度运行管理费用补贴政策扶持)。
4.负责基地招商入驻、孵化服务、活动组织、日常管理、安全运维全流程工作,按要求完成创业孵化核心指标,同时为入驻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切实降低企业入驻运营成本,助力企业初创发展。
5.自觉接受甲方监督考核,按时报送运营数据与工作总结,配合完成各级部门检查、调研与数据统计工作。
6.运营服务核心指标要求
(1)项目孵化指标:年均在孵入驻企业不少于40户,其中西藏籍人员创业企业不少于20户。
(2)就业带动指标:年均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中西藏户籍就业人员不少于60人。
(3)创业活动指标:每年举办公益性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宣讲、创业沙龙、资源对接等活动不少于12场,年度覆盖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4)政策落实指标:协助入驻企业申请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入驻企业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5)规范管理指标:建立健全基地管理制度、入驻企业档案、运营数据台账,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运营数据,每季度提交工作小结,每年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3年,自正式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前3个月,乙方可提出续签申请,甲方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与运营成效决定是否续签。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依法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区运营、创业孵化、企业服务、商务管理等相关内容。
(二)运营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园、众创空间运营管理经验,有成功的孵化项目案例、企业培育成果,熟悉本地创新创业政策与产业发展情况。
(三)团队能力:拥有专业、稳定的运营团队,配备专兼职创业导师、管理人员,具备政策解读、企业辅导、资源对接、活动策划、园区管理等专业能力。
(四)服务能力:具备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可独立开展创业培训、路演对接、投融资服务、财税法务、知识产权等全链条增值服务。
(五)信用要求: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业黑名单。
(六)履约能力: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风险承担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基地全部运营成本及安全管理责任。
三、申请提交材料
有意向参选的运营管理单位,须向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西藏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848创业园)管理运营单位申请表》,并同步提交以下材料:
(一)西藏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848创业园)管理运营申请书(含运营思路、服务规划、指标承诺等核心内容);
(二)组织概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单位类型、业务范围、组织架构等;
(三)章程及在岗人员名单;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近3年财务年度报表;
(六)过往运营业绩、合作资源、荣誉资质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意向单位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业绩材料、管理方案等);由委托运营评审领导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不设置报名单位数量的下限与上限),核实材料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基本要求,确定进入评选环节的候选单位。
(二)开展评选工作
委托运营评审领导小组依据评审指标与评分标准,对候选单位的资质、业绩、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形成初步评选结果。
(三)公示评选结果
将初步评选结果在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并出具处理意见。
(四)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单位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确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运营期限、服务标准、考核机制等内容,完成合同签署,办理入驻交接相关手续。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8时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24号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市场与创业服务处
联系人:拉姆次央
联系电话:0891-6300325
电子邮箱:xzjiuye@163.com
六、其他说明
(一)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的终止合作协议。
(二)本次委托运营最终解释权归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所有。
(三)未尽事宜,在正式运营管理协议中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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