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藏人社发〔2020〕52号)有关规定,就西藏蕃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西藏恒源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申领的自治区级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相关补贴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24号
监督电话:0891-6300325
附件1:自治区级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吸纳就业奖励资金兑现情况.xls
2.附件2:自治区级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吸纳就业奖励花名册xlsx.xlsx